旺仔牛奶糖

【热带宇林】不要死在那个夏天

ooc现背,不是很专业,浅淋个雨吧。

  

  

  

  

  

在某一个夏天,我和周柯一起去遛弯。


具体是哪一个夏天我已经记不得了,只记得那时候天很热,阳光穿过云层照在人的每一寸皮肤,周柯和我都很怕热,但如果我们去晚了就赶不上回来的公交车,打车要花费三十块,我和周柯都舍不得这笔钱,所以我们俩顶着大太阳倒了两班公交,到港口的时候太阳已经快落山了。

  

我们要顺着马路一直走到灯塔,在那里能看见最漂亮的日落,但周柯出门的时候忘了给手机充电,理由是出门前陪我打了很久的王者也没上分,生气生着生着就忘了,对于我俩始于星耀终于星耀的上分之旅我的确占了大部分责任,所以我毫无怨言的陪着他挨家挨户的找共享充电宝,等到我俩到了灯塔,太阳已经落下去了,只剩下一点将退未退的晚霞。

  

周柯问我以后去哪里,我不知道,海风吹的我的头嗡嗡作响,我想起来昨天我们开告别演唱会,又恍惚的以为好像我们昨天还在成团夜,我已经顶着一团浆糊过了一整天了,明天开始我又有很多工作,要见很多人,可是我好像见不到周柯了,丁香花的气味直熏我的脑袋,我向前靠在周柯肩上,他正在拍海水,被风吹起来的海水有着绸缎一样的褶皱,他的胸腔震动起来,我听见了他的声音。

  

“我们上次来这还是成团不久之后呢,我们一起买菜来着,你记不记得?”

  

他在说小团综的时候?很多时候他不理解我的脑洞,但其实我也不太能理解他,那次我们在黄金海岸玩了很久的水,吹了很久的风,但他想到的竟然是一起在北戴河的市场里买菜。

  

“像过日子一样”他又说。

  

“我想给你拍照哎林墨”我们哪天不是在过日子?我还没说出口,就听见他讲话。

  

他把我摆正,然后后退几步,对着晚霞开始摆弄他的手机,研究那套新学的拍照技巧。但其实不需要的,拍林墨不用那么复杂,林墨的样子他永远知道,把我拍成小狗小猫或者天上的星星其实都无所谓,不过在很久之前,久到我记不清什么时候,他和我拍拍立得,最后照片上只有他举着相机的胳膊,我气得骂了他一句,骂完才后知后觉的觉得有些太亲密了,似乎不该是泛泛之交该说出口的指责。不过后来我们一起窝在床上打游戏,两个人互相茬的次数指数增加,什么时候我们变得这么要好了,好的似乎超过了朋友的要好,但一切都要结束了,梦是会清醒的,晚霞一点一点消散,最后一丝日光也从周柯脸上滑落,他的头发暗的几乎看不见,我抓着他的手,天知道我的手有多凉。

  

他一直喋喋不休没事找事的动作终于停下来了,从演唱会结束他一直这样,过来扯我的袖子拍我的头,拉着我和他上分,后来又拉着我来看日落,现在他安静了,我牵着他往回走,港口黑漆漆的,他跟着我一步不落,我像是在牵一个小孩。

  

他似乎有个不是很完美的童年,我没有细问,不完美的事情不该细问,他说他叫周丹尼尔,或者叫他周丹,再或者叫他公司给他起的名字,周柯宇,但我都不是很想,最后一串名字弯弯绕绕变成了周柯,他没有意见,我就一直这样叫,昨天在演唱会上,他问粉丝那他的家人在哪里,我嘴快过脑子,张开双手就说:“你的家人在这里”,我看见他在笑,但这句话不是玩笑,我给他起了新名字,那他就是我的家人,这很合理。

  

风吹的人眼眶湿乎乎的,他的手攥的很紧,奇怪,明明是我先牵的他,怎么反而他越抓越紧,抓的有些痛了,走过一长段黑漆漆的路,过了那搜游船,灯就亮起来了,我捏着一把汗。

“你看这艘船,”周柯说话了,“它叫寻仙。”

  

“等有一天,我开着它去找你”我说。

  

灯亮起来了,许多游客站在盛开的月季花边拍照,红彤彤绿油油的夏季似乎来了。

  

周柯没松开我,我松了一口气。

  

我们到底没赶上末班公交,我俩蹲在公交站牌底下狼狈的等车,海风把人的头发吹的黏在了一起,我现在一定没有平时帅气,但是没关系,仅仅这一天而已,我习惯离别,离别和感冒没有区别的,过几天我又是活蹦乱跳一条好汉。

  

但周柯一直没放开我,他别扭得拿着左手找叫车软件,我想要提议我俩只要换个方向,他就能用右手摆弄手机了,但我还是没说,我俩坐在马路边,隔着条马路,小商店店主和邻居们在门口纳凉,看见我们锲而不舍的等着,终于还是开口了。

  

“没有公交了!小伙子!”

  

周柯如梦初醒般倏的一下收回了手,过了两秒,他站起来去看路边的公交指示牌,很拙劣的缓解尴尬的方式。“知道了!”我冲对面喊,跑过去和他们搭话,另一种很拙劣的方式。

  

我们还是分开了,我想对他说你要常常联系我,记得找我打游戏,还要常常想我。但我都没说出口,我在开滦路的邮局写了明信片,选的平寄,能不能邮到就是随缘,爱自有天意。

  

过了很久,很久很久,我们偶尔打游戏,但大部分时间都太忙,我再也没见过周柯,也来不及问他是不是收到过一个没有署名的奇怪信件。因为一次又一次的毕业,人似乎总是对夏天印象深刻,许多人都会死在一个夏天,但天才林墨不会,林墨习惯离别,人脑的自我保护总让我忘记了一部分重要的内容,比如那天我们究竟是怎样说的分别,那天究竟是什么时候,既然时间的概念是如此虚无,那我有没有机会重新回去再走一遍。

  

我收到了一张明信片,郁郁葱葱的红色野蔷薇,它似乎有个名字叫“七姊妹”,旁边废弃的铁路已经不再闪着银光。我翻到背面,蓝色的圆珠笔水断断续续的有些刺眼,但我闭着眼睛都知道上面写着什么,我仰起头,头顶的云朵散散扬扬的,周柯在旁边借充电宝。

  

“快点,要赶不上日落了。”我听见自己说。

  

“马上”周柯抽出充电宝,“你的明信片要寄给谁啊,看你写的贼认真。”

  

“不知道,寄给傻瓜吧”我抹抹眼睛。

  

“寄给我呗林墨”周柯捏着我肩膀上的骨头,“别不好意思说。”

  

“写的什么?”他问。

  

“等你收到不就知道了。”我往前走,灯塔的光忽闪忽闪,伴随着咸湿的海风,太阳从港口落下去,月亮从山上升起来,周柯在我身后扶着我的肩膀,海浪轰隆隆的撞击在消波块上销声匿迹,我想我还是死在了这个夏天。

  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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